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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协会章程
 更新时间:2007-1-31 11:02:46 作者:佚名 点击:  http://www.bjicafe.com
;   本团体设监事会,由三人组成,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,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,其主要职责:
    (一)选举产生监事长;
    (二)出席理事会 ;
    (三)监督本团体及领导成员依照《条例》和有关法律、法规开展活动;
    (四)督促本团体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、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;
    (五)对本团体成员违反本团体纪律,损害本团体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;
    (六)对本团体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;
(七)对本团体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,提交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。
第五章      资产管理
    第二十八条  本团体经费来源:
    (一)会费;
    (二)捐赠;
    (三)政府资助;
    (四)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;
(五)利息;
    (六)其他合法收入。
    第二十九条 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。
    第三十条 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,不得在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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