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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协会章程
 更新时间:2007-1-31 11:02:46 作者:佚名 点击:  http://www.bjicafe.com
所行业的情况调查,制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从业规则,建立会员奖惩办法,组织行业考核;
(四)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;
(五)开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的职业道德教育,指导会员守法文明经营;
(六)调节会员之间的纠纷,对本行业的经营秩序进行自律监督管理;
(七)组织会员之间先进经验的交流,规范行业竞争,提高各会员的服务内容和水平,提高各会员的竞争层次,从而引导整个行业进入良性竞争;
(八)组织业务交流活动,加强和促进我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的沟通与交流;
(九)开展咨询服务,提供国内外市场信息,发展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友好往来与合作;
(十)开展会员之间的联谊活动和其他服务活动,丰富活跃会员生活,促进本行业精神文明建设;
(十一)对网民上网行为进行分析,提倡并引导健康的上网行为;
(十二)承担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委托的事项,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他活动。
第三章      会员
    第六条 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和个体会员。
    第七条 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    (一)拥护本团体的章程;
    (二)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;
    第八条 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
    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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